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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與宗教(2)
  但是,必須闡釋的是:二十一世紀是個因果清算的亂世,宗教也面臨清算〈政治、社會、個人也都要面臨清算〉,這是指凡濫用宗教之名,宗教神棍之流,妖言惑眾以利己之徒,均將面臨清算。這與「宗教和解」、「宗教一家」的說法是不相衝突的。
  由於靈是永恆不滅的,而肉體則是短暫的,每一世的肉體均不相同。因此,個人的宗教信仰,只是他的肉體這一世在陽間的選擇,與靈無關。重要的是靈要知道自己由何處來,在肉身死亡後,靈又將往何處去。舉例來說:一個人如果確知、也相信他的靈體是來自西方的天主,但他卻選擇信仰了東方的佛教,在「宗教本一家」的概念下,靈界是可以接受的。因為佛教只是這個人肉體這一世的選擇,當這一世結束後,這個人的靈體還是可以回到西方天主的來處。重點在於這個人必須知道並且相信他的靈係由何處來,至於他的肉體對宗教的選擇,並不會影響他的靈是否可以回歸到他的來處。在觀察因果輪迴的時候,也確實遇到許多相關的實例:有西方的靈投胎到東方而信仰東方宗教的;有東方的靈投胎到西方,但仍堅持東方信仰的;而且,很肯定的是,西方靈即使投胎到東方,但他的肉身一定保有對西方文化、風俗特有的喜愛與鍾情。反之亦然。這說明了即使肉體對前世一無所知,但在潛意識裡卻仍然受到靈體潛移默化的極大影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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