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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靈與宗教 (1)
  自有人類,就有信仰與宗教。就如同有人即有靈的道理相同。那麼,宗教與靈的關係又是如何呢?
  人間有國度區分,大體分為截然不同的東方與西方。東、西方也各有自己的種族、文化與宗教信仰。而靈界亦然,也有國度之分,也是以東方、西方為主要的區分。東方係以佛教、道教為主流;西方則以天主教、基督教為主要,其間還有中東的回教國家。
而靈與宗教間的關係可從二方面探討:
一、靈與信仰的關係:
  從靈界的觀點來看,宗教最大的作用是作為靈界與陽間凡世溝通的管道。又因凡間是靈界的「考場」,所以宗教同時又扮演著淨化人心與渡化眾生的角色。二十世紀以前,東、西方的宗教,各行自己渡化眾生或與凡間溝通的方法,靈界也是東、西方各不相屬,各自為政。所以二十世紀以前,宗教與宗教間有較強的排他性,歷史上 甚至有多次龐大的宗教戰爭。
  但是,基本上,靈與宗教並沒有「必然」或「絕對」的關係。任何人均有靈,有無宗教信仰或信仰何種宗教,都不影響靈的存在。
由於二十一世紀進入「龍華考期」, 靈界所化下凡間的先天靈,在此世紀必須總結考核,收圓回到靈界。所以無論東方或西方的靈,均須尋得「回家」的路。這也是靈界不分區域、國度,不分東、西方的共同認知,靈界也面臨所有先天靈能否順利回到靈界的共同「考核」,因此,進入二十一世紀後,靈界已不接受過去宗教互為排斥的作法,而以「宗教本一家」的觀念,共同渡化眾生,只希望達成「靈收圓」的共同目的。在靈界宗教和解的意識影響下,已可見到從接近二千年起,全世界不同宗教的相容性,有日趨明顯的跡象,就是這個道理。同樣的,在這一個世紀裡,因宗教不同的極度仇恨與屠殺,亦會逐漸趨向緩和。

圖像裡可能有天空、雲、戶外、大自然和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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